公司和个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个人债务重组机构
1、公司债务重组是什么公司债务的注销过程是怎样的
公司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公司注销是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主体资格消灭的情形。对于公司注销以后,公司债务的清偿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
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法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惩罚该类行为主体。
【风险提醒】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企业与个人间债务重组如何税务处理?
问:我公司以前年度将500万元借给一个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个人,现在该个人无货币资金偿还我公司的借款。经双方协商,同意该个人用房产偿还,协议作价金额300万元。请问:
1、对于这种债务重组事项,双方涉及哪些税收政策?
2、对于这部分债务重组损失,我公司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若可以扣除,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1、个人以房产抵债涉及:营业税及附加 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房屋抵顶债务应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771号 )规定,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抵顶有关债务,不论是经双方(或多方)协商决定的,还是由法院裁定的,其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且原房主也取得了经济利益(减少了债务),因此,对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抵顶有关债务的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以房产抵债,属于取得其他经济利益,为有偿转让房产,应缴纳营业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2号 )第一条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 )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以房抵债,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差额缴纳营业税。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抵债的,免征营业税。 相应地,个人还需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因此,个人以房抵债,属于转让房产取得了经济利益。个人以房抵债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1]155号 )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以房抵债,与你公司签订的抵债协议涉及不动产所有权转移,该协议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税率万分之五。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
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债务重组取得的所得不属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根据问题所述,若房产价值公允,其重组所得200万元,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因此,个人以房抵债,其得的房产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你公司接收抵债资产涉及、印花税、契税 你公司与个人签订的抵债协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税率万分之五。房产过户后取得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应按“权利、许可证照”贴花,每件五元。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因此,你公司为房产产权承受方,应缴纳契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与个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形成的损失200万元(注:房产价公允)可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条规定,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 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3、个人债务重组找什么公司
个人债务重组不能找公司进行。
个人申报债务重组,只有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以及债权人才可以申请重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宣告破产后,便不能申请重整。自然人对个人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所以个人是不可以进行债务重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解决债务问题的重要途径,企业可以依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债务重组方式。
个人债务重组的基本概念:
1、个人债务重组是指个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债务问题进行协商,以达成新的偿还协议;
2、该过程可能涉及债务减免、延期偿还、债务转移或其他形式的调整;
3、目的是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同时尽可能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4、个人债务重组通常需要债务人提供详尽的财务状况证明,以及偿还能力评估;
5、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法律程序的介入,例如个人破产重组。
综上所述,个人债务重组不能找公司进行,只有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以及债权人才可以申请重整。法院宣告破产后,也不能申请重整。个人对个人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因此不可进行债务重组,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债务重组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
【风险提醒】:
《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4、有没有个人债务重组公司
没有个人债务重组公司。根据查询相关
《LIUYI SERVICE 个人债务重组机构》
电话wx: 18621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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